书记员专题汇总

书记员岗位职责 (1条)

书记员(岗位职责)


职位描述

具体招聘事宜在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kfqjcy.zjna.gov.cn/)上发布,请进入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


岗位职责:办案辅助工作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三)具备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具有招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的优先录用。具体岗位和专业等资格条件见下表(按大类确定的专业范围,参照《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核查):

    专业限定为 法律类。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 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 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4.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者;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者;

6. 与本院工作人员中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 其他不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情形的。




此数据摘自相关公司实际发布的招聘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