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城市:沈阳职位:生产员工在职时间:
- 公司优点:
- 扣钱扣的最多,各种考核,各种完不成就扣钱,不管谁的原因
- 公司缺点:
- 眼下的企业里,都学会了一个词,叫做“减员增效”。且不说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在这里演了一出跛脚的三部曲。
首先,是大规模的关停并转。为了达到裁人的目的,将那些在管理、技术上工资相对较高的岗位撤掉。据不完全统计,此次大减员,就这一个沈阳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撤掉了70余个技术管理人员的岗位。
岗位,尤其是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岗位,本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因此,转岗就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是,该公司不这么认为,岗位没有了,就请你自己主动辞职,这样我就可以不发经济补偿金而将你清走。然后我再用低薪酬去聘大学生,这样会省很多的人力费用。这个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经理就是这样直言不讳地告诉他的员工们“这就是老板的用人之道”。
其次,如果你不同意辞职,请你到指定的地点去待岗。两天不去,按旷工2日“自动离职”开除,看你去不去?
去了吧,由该公司人事部将人“关起来”集中“待岗”,工资扣掉一半。明明扣掉了一半工资,却睁着眼睛说瞎话,非要说成是扣掉了奖金。而这个奖金的来源呢?竟然是入职时约定的工资总额。
第三,就是大赖账。你看,明明是入职的时候约定的月标准工资,却将其中一半硬说成是奖金,故意不写入劳动合同之中。反过来看,你招人入职时,如果只是谈好的劳动报酬的一半,你会来此与魔鬼共舞吗?
还有,明明都发了文件,发了“待岗通知单”,还硬着头皮说“没有待岗”。因为没谈成,所以没有正式待岗,而是人家没有去工作,赋闲在办公室里。这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王二不曾偷”!也不知道这位人力资源的经理同志睁眼瞎说的能力从何而来。
单位里调整岗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这本就无可厚非。先达到协商一致,达不成就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提供经济补偿金就万事大吉了,也用不着这么大张旗鼓的将人“关”在一起“待岗”啊!而且规定旷工2天就开除。(见15号文件)
明明那个15号文件在那摆着,还愣说待岗不存在,难道要让这些“待岗”人回去原岗位工作?明明扣掉了大约一半的工资,硬说成是绩效奖金,而且毫不脸红地强调,奖金是没有体现在劳动合同之中约定的。当员工完成了他们的本职工作,他的奖金怎样去统计发放,什么是他们的超产?
如此种种的胡说八道,出自一个沈阳荣盛公司人事部领导之口,除了说明该公司人事管理上的极度混乱,又能说明什么呢?
事情没完,人们在拭目以待。在以依法治国要求得以发展的大环境下,劳资双方的烽火硝烟也许会持续下去,但是绝不准许胡来。 - 给求职者的建议:
- 不去不知道,一去下一跳,支了后悔一辈子
有用(9) 评论(7) 发布时间:2015-05-04